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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車保險是車主和司機的必要保障,也是我們常見的保險類種之一,一旦發(fā)生交通事故,車輛保險可以減少車主和司機的經(jīng)濟損失,分擔因開車而帶來的風險。然而,保險并不是萬能的。許多駕駛人對車輛保險存在誤解,導致保險賠償結果與預期相去甚遠,引發(fā)糾紛。為此,小編為您梳理車險中最常見的三大誤區(qū),幫助您了解車險,購買必要且適合您的車險規(guī)避風險。
誤區(qū)一:12萬元以下交強險都可賠
有車主認為交強險有12萬元的賠償限額,那么這就是固定的,也就是說一旦交通事故發(fā)生后,這12萬元屬于“強制賠償項目”,足夠交強險,所以只保交通強制險。但是,強制交通保險是有限度的。根據(jù)現(xiàn)行交通強制保險規(guī)定,如果被保險人有責任,醫(yī)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萬元,死亡傷殘類的限額為110000元,財產(chǎn)損失的限額為2000元;在無責的情況下,醫(yī)療費賠償?shù)南揞~為1000元,死亡傷殘類的限額為11000元,財產(chǎn)損失的限額為100元。也就是說,交強險的賠償是按照項目計算的,122000元的限額不是所有的損失費用的簡單相加,各個大類之間的限額不能混同。
誤區(qū)二:上了“全險”出險了就全賠
很多投保人認為自己上了“全險”,無論發(fā)生怎樣的事故都不擔憂了,但其實并沒有“全險”這個概念,機動車的保險由交強險、車輛損失險、第三者責任保險、盜搶險、不計免賠險、車上人員險、玻璃險、涉水險等眾多險種構成。通常所謂的“全險”,就是包含了交強險、車輛損失險、第三者責任保險、盜搶險、不計免賠險等主要險種;對于玻璃險等特別險種是不包含其中的,投保人要了解每個險種的承保范圍才能按需投保。值得注意的是,在道路上發(fā)生交通事故后,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是賠償?shù)闹饕U種,其他很多險種是不賠償?shù)摹?/P>
誤區(qū)三:任何損失保險都能賠
有些人認為保險是萬能鑰匙,只要你多買點保險,你就沒什么好擔心的了。但是,根據(jù)交通強制保險條例和保險合同的規(guī)定,有些損失保險公司不予賠償,如故意損失或間接損失,因此,在保險公司履行提示義務的前提下,因交通事故給受害人造成的經(jīng)營損失等間接損失屬于保險公司免責范圍的,侵權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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